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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補助

提供新住民設籍前未納健保之產前檢查費用補助:

1.配偶為我國國民之新住民懷孕婦女備齊「戶口名簿」或現戶「戶籍謄本」及「居留證」至各區健康服務中心(原衛生所)辦理申請。

2. 每胎以補助14次產前檢查及3次超音波檢查為上限,產前檢查補助細項同補助紀錄聯;若產檢時有使用非補助項目需自行支付相關費用。

3.產前檢查需備文件:

尚未領取孕婦健康手冊之新住民懷孕婦女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,至院所接受產前檢查;若為已領取孕婦健康手冊者,除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,應併同孕婦健康手冊使用,至院所接受產前檢查;每次產前檢查使用1張個案紀錄聯,除特殊原因,遺失不再補發。

 

※本中心聯絡窗口:27825220轉6953。

 

※相關資訊網址:

1.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首頁>健康主題>全人健康>孕產婦健康>生育健康與預防>外籍配偶生育健康,網址

 2.臺北市政府衛生局>主題專區>婦幼衛生>孕產婦健康>新住民照護,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