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產前遺傳診斷補助

產前遺傳診斷補助

一、補助對象:

1.34歲(含)以上孕婦(含配偶設籍臺北市之新住民)

2.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罹患遺傳性疾病

3.曾生育過異常兒

4.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1/270

5.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

6.胎兒疑似基因疾病者

 

二、補助金額:

1.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,每案補助新臺幣5,000元。

2.低收入戶、居住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,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,500元。


※相關資訊網址:

1.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>健康主題>全人健康>孕產婦健康>生育健康與預防>遺傳疾病防治

審查通過之「遺傳諮詢中心」名單,網址

2. 衛生福利部>首頁>最新消息>焦點新聞,網址

3.臺北市政府衛生局>主題專區>孕產婦健康>優生保健措施,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