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前遺傳診斷補助
產前遺傳診斷補助 一、補助對象: 1.34歲(含)以上孕婦(含配偶設籍臺北市之新住民) 2.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罹患遺傳性疾病 3.曾生育過異常兒 4.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之危險機率大於1/270 5.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 6.胎兒疑似基因疾病者 二、補助金額: 1.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者,每案補助新臺幣5,000元。 2.低收入戶、居住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,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採檢費用新臺幣3,500元。 ※相關資訊網址: 1.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>健康主題>全人健康>孕產婦健康>生育健康與預防>遺傳疾病防治 審查通過之「遺傳諮詢中心」名單,網址 2. 衛生福利部>首頁>最新消息>焦點新聞,網址 3.臺北市政府衛生局>主題專區>孕產婦健康>優生保健措施,網址